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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學校房屋安全性檢測的用途 通過調查、現場檢測、結構分析驗算、對房屋安全性進行鑒定,主要適用于已發現安全隱患、危險跡象或其他需要評定安全性等級的房屋,出具幼兒園學校房屋完損和安全報告,協助其在教育局辦理相關備案手續。 商洛幼兒園學校房屋安全性檢測 幼兒園學校房屋安全性檢測的檢測內容及過程 檢測內容如下: (1)房屋完損狀況檢測 采用文字、圖紙、照片或錄像等方法,記錄房屋結構、裝修、設備、非結構構件和建筑附屬物的損壞部位、范圍和程度,確定房屋完損等級。 (2)房屋傾斜檢測 現場采用J2-2光學經緯儀對房屋進行傾斜率測量,檢測房屋的傾斜率是否滿足規范要求。 (3)房屋相對沉降檢測 現場采用DSZ2水準儀對房屋處于同一水平面的屋面檐口或窗臺進行相對沉降測量,檢測房屋地基基礎沉降是否滿足規范要求。   主要檢測參數有:   傾斜、沉降、裂縫、地基基礎、砌體結構構件、木結構構件、混凝土結構構件、鋼結構構件等,各參數的檢測一般為現場檢測。   非現場檢測項目有:   a.混凝土結構構件檢測中,混凝土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 b.鋼結構構件檢測中,鋼材抗
一、什么情況下,房屋安全責任人應當及時委托房屋安全鑒定單位進行鑒定? 當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鑒定人應當及時委托房屋安全鑒定單位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1、房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有明顯下沉、裂縫、變形、腐蝕等現象的; 2、房屋超過設計使用年限需繼續使用的; 3、自然災害以及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4、需要拆改房屋主體或承重結構、改變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顯加大房屋荷載的; 5、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鑒定的情形。存在上述情況的房屋,未經鑒定或者經過鑒定不符合房屋安全條件的,不得作為經營場所的使用。 二、在房屋使用過程中,哪些行為是禁止的? 1、未報經城市規劃部門批準,擅自改變使用性質和擅自開(堵)外墻門窗、封閉陽臺、搭建棚蓋或在天臺上建設建(構)筑物。 2、在住宅內存放經營性酸、堿等強腐蝕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險性物品 3、裝飾裝修活動中擅自拆改房屋,影響房屋結構安全和正常使用的行為。 三、建設、施工等單位在施工前,對施工周邊的哪些房屋委托房屋安全鑒定單位進行鑒定?進行地下設施施工、管線施工、樁基施工和深基坑施工、爆破
臺風暴雨季《房屋防水安全指南》 近日,河南大部分地區出現歷史罕見強降雨天氣,鄭州、新鄉等城市以及多個鄉鎮浸泡在暴雨之中,而造成此次暴雨的原因之一,其實就是臺風“煙花”。 據最新消息報道,臺風“煙花”,最近將在江浙瀘一帶登陸,在此提醒大家提前做好預防。 截止目前,河南暴雨已致124多萬人受災,多處道路、地鐵、隧道被淹沒,直接造成經濟損失超655億元,大量房屋被淹沒、沖毀坍塌。那么,面對臺風、暴雨多發季節,如何做好房屋安全呢? 以下內容,供您參考。 01 暴雨來臨前,預防要到位。 (及時切斷電源) NO.1 做好擋水措施,低洼院落,準備些擋水板、沙袋等材料,一旦出現雨水進屋,要及時切斷電源。 NO.2 注意觀察房屋情況,發現異常變化及時報告房管部門,比如:墻體開裂、木構架的沉降或傾斜、地面的沉降等,尤其要注意房屋異常響動,異常的聲響可能是木構件斷裂、屋面泥被脫落或墻體開裂的聲音,是房屋危險的前兆。 NO.3 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盡量不要駕車出行,盡量不要到地勢低洼的地方去。 02 暴雨來臨時,房子漏水不要急 當暴雨來臨時,屋頂和墻面,很容易會出現
中共十九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黨組書記。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草案)》 《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的很多條款都是重磅的!比如: 位于高烈度設防地區、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新建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機構、應急指揮中心、應急避難場所等公共建筑應當采用隔震減震技術! 《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草案)》的通過,再次明確“安裝抗震支吊架”等抗震措施在建筑工程中的強制性。對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及財產安全,確保工程質量起到強大的監管作用。 《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草案)》明確新建、改擴建建設工程抗震設防達標要求及措施,規范已建成建設工程的抗震鑒定、加固和維護,加強農村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壓實責任,強化監管,加大處罰力度,確保工程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房屋安全鑒定與房屋安全鑒定后加固、維護,國家實行建設工程房屋抗震性能鑒定制度。 依法應當進行抗震性能鑒定的建設工程,由所有權人委托具有相應技術條件和技術能力的機構進行鑒定。 國家鼓勵前款以外的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或者未達到抗震設防強制性標準的既有建設工程進行抗震性能鑒定。 第二十一條 抗震性能鑒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將取代以前的諸多法律,成為我國的一部基礎性法律,被稱為我國“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共分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近期我司對《民法典》進行了學習,以下就談一談一些與我們日常工作相關的條文與學習體會。本次主要關于技術合同的內容。 根據個人的了解,目前各相關單位在簽訂關于房屋檢測鑒定的合同,一般有兩種,即技術咨詢合同或技術服務合同,但究竟哪種合同更加適合呢?我們首先來看看《民法典》是怎么說的。 《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八條是關于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的定義,具體內容如下: 第八百七十八條 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對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對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攬合同和建設工程合同 本條是對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概念的規定。 1.技術咨詢合同 技術咨詢合同的基本特點是: 1)受托人要具有一定的技術知識; 2)技術咨詢合同的標的是對技術項目的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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